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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强化监管做好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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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认识  强化监管

 做好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监理站莫日额站长在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讲话

 (2010年2月1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和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农机专业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0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任务,表彰2009年度农机安全监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优秀所长、优秀旗县站长、“十佳”农机监理员和优秀统计员、信息员,分解、签订目标责任状,推动全区农机安全监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监管,真抓实干,2009年全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9年,全区农机监理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农牧业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农机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提高农机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为契机,以法规教育宣传为先导、以安全生产为目的开展了各项工作。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落实。一是组织召了2009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安厅、安全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了全国和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就2009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和今后农机监理发展的方向进行了研讨和部署,表彰了2008年度全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优秀农机监理所所长、旗县农机监理站站长和“十佳”农机监理员;并与盟市农机监理所签定目标责任状。各盟市农机监理机构按照农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相继召开了农机安全生产会议,部署了目标任务;二是按照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的要求,《农机事故月报表》、《农机重特大事故快速报表》等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报告,确保及时准确。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适时监控,确保了农牧业机械安全生产,遏制了瞒报、漏报和不报现象。截止目前,全区订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76100副和2100副,共检验农牧业机械424208台,检验率81.95%,新注册登记农业机械68195台,注册率60.2%,新考试驾驶人49542人,驾驶证到期换证9395人;共发生农机事故11起,死亡9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0.32万元,未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

    (二)政府重视、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保安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自治区农牧业厅与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意见》,各盟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当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际,相继以盟市、公署政府的名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决定》,同时也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重视和支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考核体系之中,地方政府是第一责任人,把农机监理的行业行为变为政府行为,与各级政府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为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还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作,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检查、增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加强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力,形成了“政府领导、农机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体现了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已经纳入大安全生产的核心范畴,因此,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部门行为,也是社会行为,更是政府行为,没有政府的主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工作无法开展。

    (三)完善了农机安全监理法规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农机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具体负责。同时要求,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机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牧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农机事故处理所需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农牧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办法》进一步赋予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而且对农机监理机构的工作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内容详尽, 全面规范了农机事故处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提高了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自身建设。为了全面提高农机监理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实、执法严、服务意识强的农机监理队伍。 按照自治区农机监理站的统一部署,各盟市农机监理所相继组织了本地区农机监理员学习。学习期间,采取自学、集中学、专题辅导等各种形式加强学习和理解,深刻理解、正确运用和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使各级农机监理人员较好地掌握了法律法规确定的办事程序和制度。在业务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业务规范化水平。2009年,自治区监理站对全区农机监理机构的1758名农机监理员进行了考前辅导和考试,并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机监理员证》。通过培训考试,充实和更新了业务人员的知识,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使全区农机安全监理业务人员整体素质有了实质性提高。自治区监理站还派员到包头市农机监理所对统计人员、计算机操作人员和信息员进行了业务以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派员参加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组织的农机事故统计和农机检验员师资培训班。

   (五)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督查活动。按照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并成立了督查小组,重点对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4个盟市12个旗县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同时要求未被督查的盟市农机监理系统,要认真按照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自查。从9月10日至25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走访、查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每个接受检查的盟市都深入其3个旗县以及盟市监理所进行检查、了解。在检查时,除对盟市监理所、旗县站的业务开展情况和档案、台账进行检查外,还深入“平安农机”、农机大户以及村社、田间乡道等地进行了解。每到一地,督查组都要认真听取了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结束时,督查组及时与当地农机主管部门领导及农机监理部门交换意见,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同时,督查组还把督查和调研有机的结合起来,了解今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和动向,探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未被督查的盟市农机监理部门,也认真按照要求的检查内容组织开展了自查并把总结及时报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月”和“平安农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农业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自治区农机监理系统开展了 “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月”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活动期间,全区农机监理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并有效的将“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创建“平安农机”结合起来,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走村入户、深入田间、道路等农机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教育那些安全意识淡薄、只顾营利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有机户和驾驶人增强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截止目前,全区共排查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单位4871家(户),排查出农机安全生产一般隐患37110项,其中已整改的34845项,整改率为93.9%。出动农机监理人员1.14万人次、出动宣传车1230台次,组织街头宣传台1400次,在广播、电视宣传315次,张贴宣传标语580条,悬挂横幅1340幅,设置宣传展板125块,发放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要求等宣传材料3万多份,举办法律、法规宣讲班37次,发放“给机手的倡议信”4万多封,在学校上安全宣传教育课86次,在农村牧区开展安全教育讲座312次,受教育人达8.1万人。新建“平安农机”6个县、4个乡镇、259个村。通过开展活动,也树立了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良好形象,扩大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影响面,为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创造了条件。

    (七)调查研究,考察学习,完善工作思路。为了做好新时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监理事业的蓬勃发展,开拓性地工作,自治区监理站经农牧业厅领导批准,组织部分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参加了华北地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座谈会。会上,了解了各省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 学到了各省市好的工作方法,听取了各省农机监理部门怎样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重点交流农机监理参照公务员管理、争取政府财政投入和提高农机监理技术装备水平等热点、难点问题;参观了北京市怀柔农机监理站及检测设备。通过学习考察,拓宽了同志们的工作思路,增强了兄弟省市之间的交流,更加提高了做好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信心,达到了省市之间互相学习、相互交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进步的目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全区农机监理工作开展得不平衡。就全区农机监理工作而言,农机监理所(站)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大体上是一样的,但是,无论是机构设置、领导重视、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站容站貌,还是工作业绩、社会位置、外部环境等仍然存在着明显距离。从工作业绩来讲: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差甚远。目前,部分盟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农业机械注册数、年度检验和新考驾驶员任务基本完成,订制号牌接近或超过1万副,但有些盟市还在观望、等待。二是认识程度不同。有的盟市无论从内蒙古农机监理信息网上,还是相关文件上了解到与农机监理有关的工作信息后,动作非常快,声势浩大,效果显著;有的盟市按照主观喜好来执行,愿意做的工作就做,不愿意做的工作就不理会、不传达、不落实、无动于衷,由此逐渐积攒了大量的遗留问题,耽搁工作, 还有的盟市多次督促后,工作仍然开展不了。三是网络办公,有的地方已经充分体会到网络的优势;有的地方却至今未利用网上办公,目前还没有提供数据库信息;四是监理业务统计,有的盟市统计数据迅速、准确、详细;而有的盟市不按时限要求或者提供的数据相互矛盾,无法进行统计;(二)农机监理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法律法规生疏,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有的农机监理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生疏,掌握不透,不能综合运用,按照主观臆断去执法,一旦遇到情况就束手无策,个别地方还存在蛮横执法的现象,严重影响和损害了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形象;二是漠视农民的基本权益,收费不检验、不培训、不考试、不开票据,不说明收费事项和标准。农机安全监理在外界人们心中固有的、监理就是收费、交费就能安全的印象难以在短时间内扭转;三是业务知识匮乏。有的农机监理人员由于工作较忙,学习意识差,不参加业务培训,在农业机械检验过程中,不能针对重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不能对机具故障进行排除和指导,无法为机手提供技术上的服务;四是农机监理标识不规范。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个别盟市没有按自治区监理站下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农机监理执法标识的通知》的要求配备服饰,致使标志五花八门,如:臂章有蓝、白、黄等颜色,农机监理着装缺乏统一要求;五是服务意识不强。有的个别监理人员不善于做机手的知心朋友,仍然存在着“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个别农机监理员只顾自身利益,侵害机手利益。(三)部分盟市农机监理机构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落后。为了实现农牧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机监理机构职责的重要任务。自治区监理站于2006年投入部分资金,并对农业部指定检测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考察,2007年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牧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2008年1月开始,全区各级农机监理机构检验制动系和转向系的安全性能指标必须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改变农牧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眼看、耳听、手摸的原始方法,但目前个别盟市、旗县农机监理由于重视程度不高,资金不足,保有量低等原因,至今农牧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没有使用检测设备,仍维持在手工检验,这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要求不相适应,甚至会使一些安全技术不合格的农牧业机械“带病”进行生产作业,难以保证农牧业机械的安全运行,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

    二、明确目标,措施到位做好2010年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2010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按照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自治区农牧业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依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和优质服务水平,抓好源头管理,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是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农机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经常研究部署,加强检查督导,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要按照2010年自治区农机监理与各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签订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任务,建立农机监理系统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有人抓、责任有人负的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事故报告、督促检查、考评奖罚、责任追究机制。争取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列入乡镇安全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在去年组织学习宣传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切实抓好具体的宣传贯彻措施,深刻领会、全面系统把握《条例》精神内涵,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争取和落实好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做好农机安全监督工作。准确把握《条例》第三十条,定期免费安全检验与《道交法》规定拖拉机收费检验的区别,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出台,法定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机械主管部门所属农机监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牧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地位和执法空间,明确提出完善农牧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农机事故处理所需工作经费等。要准确把握一般性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别,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上报有关规定,防止渎职行为发生。自治区监理站要求全区农机安全监理系统的广大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条例》和《办法》,要把启用《条例》和《办法》做为我区当前工作的重点,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就《办法》的宣传工作,制定全方位、细致周密的方案。二是对于《办法》的宣传工作要舍得投入,对于在册的农牧业机械有机户、农牧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宣传的覆盖面要达到100%。三是要围绕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作用,对领导层面、农机安全工作相关部门、农业机械受益群体等重点宣传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大力宣传涉及农机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广大农村牧区和千百万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一个很明显的提高,为依法管机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任务能力。一是要保持农机安全监理队伍稳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推行参公管理步伐。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实行 “五公开”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和制度规范,完善岗位监督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自治区监理站2010年根据工作需要,编辑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书籍,免费发给每个农机监理人员。三是要搞好业务技能培训。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实行执法准入和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农机行政执法队伍。自治区监理站2010年将选择适当适时机,采取不同方式,对检验员、农机事故处理员等进行资质培训和考核。四是加快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步伐。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农机检测设备的配备,尽快使用检测设备进行农机安全技术检验,使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向科学化迈进。

    (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法规性、政策性强,同时带有很强的服务性特点,其工作效果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农牧民中的形象。为此,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内部将加大依法进行行业督查的力度。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和我区农机监理系统的个别农机监理人员由于工作疏忽和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违规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了避免我区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自治区监理站2010年将制定督查计划,选择适当时机,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情况;业务规范化建设情况;《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应用情况;贯彻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情况;贯彻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走访、查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将向全区通报。

    (五)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全区农机监理部门要在2009年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工作,分别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组织农机监理人员重点对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进行排查;要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安全检查的措施,严格治理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有机户和驾驶操作人员对已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即时进行整改,防止其导致事故发生;要对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2010年和2011年是 “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抓落实之年,我们将不折不扣地贯彻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一是要继续把创建“平安农机”列入自治区农机监理系统工作内容,从组织措施上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要深入基层对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将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进行扶持和奖励,调动、鼓励各地区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真正体现创建工作的精神实质。

    (六)加强工作协调,搞好部门配合。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主动与当地物价、财政等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多方支持。特别是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研究探索预防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法。重点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常规性联系制度,搞好团结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筑起共同预防农机交通安全事故的坚实壁垒。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抓好宣传教育、发牌发证、检验审验工作,配合乡镇抓好乡村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使用、考核评比和业务培训。切实抓好“三夏”、“三秋”季节农田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降低农田作业机械事故。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违法载人、超速超载、人货混装、接送中小学生上学、私自拼改装机具等违法行为的教育和处罚力度,消除事故隐患。要定期交流农机安全管理情况,掌握工作动态,要在建立农机违法信息通报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公安部门对驾驶人违法实施共同记分制度,对发生事故和累计分值超过规定的驾驶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遵章守法意识。

    (七)强化统计工作,提升科学分析决策能力。统计工作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统计工作,能够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持,为科学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提供基础保障。因此,各盟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事故统计工作。要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要求,落实农机事故报告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采取措施抓好农机事故统计工作。要规范统计工作,使用《全国农业机械事故报送分析系统》,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确保数据来源可靠性和准确性。二是要严格执行事故快报制度,按照规定的层级、时限和内容报告,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跟踪、补报和续报工作。要按照法律规定做好与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定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拖拉机路上交通事故和违章情况,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三是加强监理业务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纸制报表和电子报表的报送时间,杜绝迟报、漏报现象。

    同志们,随着国家支持农机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为农机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推动了农业机械数量的稳定增长,也对农机安全监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区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监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发布日期:2010年2月2日     提交人: 宋迎春    责任编辑: 宋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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