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登录 | 注册   
  首页     新闻中心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政务公开     监理机构     机手园地     视频点播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收费标准 ->正文

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字体: 】     【关闭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文件

内发改费字[2005]1892号

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商局,自治区公安厅、农牧业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适应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驾驶人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将逐步使用计算机、桩考仪等新的科技设备,对机动车驾驶人学科进行考试。由于新的考试方法资金投入较大,运行费用较高,同时,各地区应用程序还存在一定差别,经研究决定,对全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考试费

    1、考试报名费(含报名人员各种表格、建档、查询等)每人每次30元。

    2、考试科目一(交通法规与机构常识考试)不分车型(不含拖拉机),实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每人每次80元,拖拉机每人每次50元,未实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每人每次50元,拖拉机每人每次30元。

    3、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采用桩考仪的考试,小型以上汽车每人每次210元,小型汽车每人每次17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每人每次80元,拖拉机每人每次70元;未采用桩考仪的考试,汽车按每人每次10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每人每次50元,拖拉机每人每次40元。

    拖拉机挂接机具或田间作业技能考试,采用桩考仪的考试每人每次60元,未采用桩考仪的考试每人每次30元。

    4、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利用专用标准考试道路,小型以上汽车每人每次270元,小型汽车21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每人每次120元,拖拉机每人每次90元;利用普通道路考试,汽车按每人每次15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每人每次80元,拖拉机每人每次60元。

    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比照拖拉机执行。

    二、驾驶人初试不合格者,允许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申请补考并交纳费用。补考只对不合格科目进行,合格科目继续有效。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督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做好驾驶人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并加强对驾驶人考试收费的监督检查。

    四、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事宜,收费票据使用自治区财政厅规定的统一收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费收入全部缴入自治区财政专户管理,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收费收入全部缴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务管理支出,不得挪作他作。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发布日期:2007年4月11日     提交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监理站 网站管理员    责任编辑: 何万泉
相关信息: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农管局农机监理站加强对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
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林西县农机监理站下基层开展2010年第四期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工作
内蒙古农机监理站内蒙古农机监理学会关于召开全区牧区机械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赤峰市林西县农机监理站开展第三期基层考试工作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监理站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70号
技术支持:北京凯铭特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非常农机网制作